打开一袋散发着迷人香气的我,你不难被我那有着金黄酥脆的外表所诱惑,拿起一片放入嘴中,随着一声“咔嚓”的脆响,土豆它那种特有的清香会占领你的口腔那满足的感觉会从口中传递到大脑,当然了,你还可以把番茄酱和烧烤酱挤到我的身上让土豆的清香和番茄的酸甜、烤肉的咸香等MIX后,我们就像是奔赴战场的士兵,争先恐后的进入你的口腔,很快,一包就被你打扫的干干净净。
猜出我是谁了吗?没错,我就是大名鼎鼎的薯片,不过说起我的身世,那纯属偶然。
在1853年纽约东部的一个旅游圣地的一家餐厅中,那里的厨师乔治·加林像平常一样做我的哥哥——薯条的时候一位客人嫌薯条太粗,而在乔治·加林把薯条切细后仍不满意,一气之下就把土豆切成薄片后下锅,他想薯片炸熟后又薄又脆不能用刀叉吃,他想捉弄一下这位客人,谁知薯片上桌后很快就被那位就客人吃光并且赞不绝口,从此薯片就成为了那个餐馆的名菜,但是因为在当时土豆的去皮依赖手工,所以我没有在那时流行起来。
我真正在美国流行的时候是在20世纪20年代的事,当时的一名推销员豪·文利用汽车把我送到了美国各地,在1961年他把自己创建的薯片公司和德克萨斯洲的费里托公司合并,大力推销他的豪·文利薯片,我们家族也是在那时候人丁兴旺的。
不过到了科技发达的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它把我们的危害全都给一一列了出来,我们在这时被人们当作了一种有危害的垃圾食品,比如人类说我们丙毒超标,而且是严重超标,他们说长期食用有得癌症的风险,还会有嗜睡、情绪和记忆改变、幻觉和震颤等十几种不良的症状。当然,做为一种油炸食品,当我从土豆变成薯片时,热量增加了250倍,油脂的含量高达35%,如果把我点燃,我可以燃烧一个小时之久,你们人类还敢吃我吗?
我就是那又美味又有毒的薯片,希望你们可以远离我,少吃一袋,多活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