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作文:我发现了冬日的美
(王晓乐)
真不知道为什么,一年的四个季节自己一个也不喜欢,没有特别的喜欢,却有特别的讨厌——冬天我讨厌冬天的寒冷,讨厌冬天的干燥,讨厌冬天的笨拙,真不知道有冬天这个季节干什么呢?
在我心中,冬天的代言词只有贬义或者中性词,没有什么美妙的词语来形容他。立冬一来,就知道又要遭受三个月的“酷刑”了。“酷刑”一:酷寒。冬天早上最不想干的一件事就是起床。让人离开温暖的被窝,去到寒冷的室外,这是何其残忍呀。为了使我们能在被窝中多呆两分钟,作为学生的我们练就了一身“绝技”——在被窝中穿衣服,这真是绝了。还有就是面对象征着纯洁、美好的雪,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一点你捏一把,手可就废了。
“酷刑”二:干燥。一到冬天我的床头柜就要摆上一瓶“大宝”,因为每天洗漱完后,坐到床上把裤腿一掀,就会看到白色的皮屑往上飞,紧接着,作为患有严重的“密集恐惧症”一个人,看到腿上皮肤干燥的样子,头皮不由得麻了起来,久久不能消退。有一次上体育课,看到一位同学的手苍白粗糙,没有一点血色,她自己都说“这是死人的手”,现在想起来都还是毛骨悚然。
“酷刑”三:笨拙。一到冬天因为冷每个人都穿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坐在教室里直哆嗦。我们最喜欢的就是星期一了,因为这一天的课间操不用跑步,其他几天就要跑四圈,气都还没喘匀,就又要开始立定跳远了,二十分钟下来就是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早上穿多了还是冷,而现在穿多了却是一种累赘,真恨不得脱几件,但一旦汗干了,就又开始冷了。
这个寒假,我却看到了这个特殊季节的美妙之处。早上几个同学约在一起晨跑,因为怕出太多汗所以少穿了一件。跑完步没出汗身体却是暖暖的,比平时少穿了一件毛衣都不感觉冷。遇上晴天时最好不过的了。中午吃了饭搬一把椅子在阳台上,在拿上一本书,背对着阳光,边晒太阳,边看书,如果看累了,还可以拿一件衣服盖在头上,睡起觉来。马上就是元宵节了,来到堵河大堤,柳树上的分支都已经被砍掉了,仅剩下的两三个分支上也用电线穿上了灯笼,旁边广场的舞台上,节目正在紧张有序的彩排中。周围的人已经站满了,记得上一次举行这样的晚会还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呢。过年的时候下了一场大雪,那时候我正在乡下,没了妈妈的束缚,拿上手套直往屋外冲,也不怕把手套弄湿了,和几个朋友一起打雪仗,闹一闹,就暖和了,第一次在下雪天这样的撒欢。
过去的冬天在我心中是冷酷无情的,是寒冷干燥的,是离了火,就不能活的。而现在冬天里的阳光给我温暖,冬天里的雪花让我快乐,冬天里的人儿使我的欢声笑语洒满天空。我发现了冬天与众不同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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