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层组织薄弱。巴川城区社会管理基层组织是居委会,由于多年来基本上自然发展,基础十分薄弱。一是居委会管理缺乏力度。居委会辖区内部门、单位等没有归属社区管理体系,不明确在社区内的成员角色和应尽职责,居委会工作是“单练”,缺乏力度,难有成效。二是职责不明确。居委会的工作基本上由镇街管办安排,行政色彩较浓,看似城区工作样样参与,实际上无职无权,样样管不了。三是人员老化、力量不足。现有12个居委会共有干部32人,平均年龄45.5岁,50岁以上的占41%;文化程度小学2人,初中 20人、高中以上10人,处于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综合素质不高的状况。这支队伍从质和量上都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城区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此外各居委会普遍存在活动场地匮乏,工作经费困难,干部待遇太低等基础条件严重不足的问题,也影响了居委会作用的发挥。
三、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对城区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面对这种情况,要充分认识加强巴川城区管理在促进我县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巴川镇政府工作重心由农村向城区转移,加大城区工作力度,强化城市社会管理。
2、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强化巴川镇政府对城区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打破条块分割、多元管理格局,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一元管理体制,强化巴川镇管理主体地位。要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采取措施促使职能部门还政于镇、还权于镇(城市建设,市场、环卫、物业、劳动、计划生育、殡葬、乡镇企业管理、统计工作等),保障管理主体的施政效力。职能部门要,放小抓大,对城区社会管理微观事务放手,强化县域内的宏观调控。通过理顺体制,建立责权统一,配合协调,动作高效的城区社会管理体系。
3、加强居委会建设、夯实城区社会管理基础。一是调整居委会设置。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方便生活、资源利用和工作效率提高的原则,适当调整和设置居民委员会,同时下设若干小区,建立起新的社区自治管理体系和工作网络,有效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对现有居委会干部制度进行改革、在机关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巴川镇现有干部选拔或社会公开招聘充实力量,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三是改善工作条件。采取措施,拓宽各项服务,增加经济来源,切实解决活动场所困难、工作经费短缺、干部待遇低下等具体问题,逐步改善居委会工作的基础条件,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四是街道居委会有参与辖区内的社会、经济以及其它方面的规划、验收、评比、推荐的权力和责任,增强居委会对辖区内事务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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