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活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找准共青团履职尽责着力点,充分发挥青年人才支撑作用,我委结合实际,持续开展返乡大学生暑期实习工作,在用人单位和返乡大学生之间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既引导他们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又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服务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20日。
遴选时间:2019年6月21日—6月30日。
实习期间:类别一(为期2个月):2019年7月—8月;类别二(为期6个月):2019年7月—12月,适合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条件要求
2019年暑期大学生到xx县政府机关实习活动根据实习单位实践需求拟遴选符合条件的xx籍大学生(详见附件1)。活动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主要条件要求为:
(一)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xx籍本科生。
(四)能够自行解决实习期间食宿问题。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xx县政府网站(xx)或者“
青春xx”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xx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报名汇总表》、《2019年xx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报名表》(详见附件3、4),报名表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实习资格。请在截止时间前(2019年6月20日)将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xx),联系人:曹xx,电话:xx。遴选通过的大学生将通过团县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团县委将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通知相应人员,实习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报名表等资料到实习单位报到,开展实习工作。
五、实习考核
实习结束前,实习大学生就实习期间思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实习工作结束时,实习单位在《2019年xx县大学生暑期社会实习考核表》(详见附件4)上出具实习鉴定意见,并对实习
工作总结、实习考核表等相关资料进行装袋密封,由实习大学生自行带回并反馈所在院校。
六、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实习期间,各实习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暑期大学生到机关部门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实习单位负责为实习大学生办理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结合其所读专业,合理安排实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做好实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守实习纪律。实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三)加强考核评定。实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完成一份
2000字以上的实习
总结报告,由实习单位审定后,与实习单位反馈意见一同交到团县委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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