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原文:
论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记》曰:“甘受和,白受采。”鲜即甘之所从出也。此种供奉,惟山僧野老躬治园圃者,得以有之,城市之人向卖菜佣求活者,不得与焉。然他种蔬食,不论城市山林,凡宅旁有圃者,旋摘旋烹,亦能时有其乐。
至于笋之一物,则断断宜在山林,城市所产者,任尔芳鲜,终是笋之剩义。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将笋肉齐烹,合盛一簋,人止食笋而遗肉,则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可知矣。购于市者且然,况山中之旋掘者乎?
食笋之法多端,不能悉纪,请以两言概之,曰:“素宜白水,荤用肥猪。”茹斋者食笋若以他物伴之香油和之则陈味夺鲜而笋之真趣没矣白煮俟熟,略加酱油从来至美之物皆利于孤行此类是也。以之伴荤,则牛羊鸡鸭等物皆非所宜,独宜于豕,又独宜于肥。肥非欲其腻也,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但觉其鲜之至也。烹之既熟,肥肉尽当去之,即汁亦不宜多存,存其半而益以清汤。调和之物,惟醋与酒。此制荤笋之大凡也。笋之为物,不止孤行并用各见其美,凡食物中无论荤素,皆当用作调和。
菜中之笋与药中之甘草,同是必需之物,有此则诸味皆鲜,但不当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液。庖人之善治具者,凡有焯笋之汤,悉留不去,每作一馔,必以和之,食者但知他物之鲜,而不知有所以鲜之者在也。《本草》中所载诸食物,益人者不尽可口,可口者未必益人,求能两擅其长者,莫过于此。东坡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不知能医俗者,亦能医瘦,但有已成竹未成竹之分耳。
(李渔《闲情偶记·卷五》)译文:
李渔《闲情偶记·卷五》
要讲到蔬菜的美味,就是清淡、干净、芳香、松脆这几样。人们不知蔬菜的美味是在肉食之上,可以用鲜这个字来形容。《礼记》上说:“甘受和,白受采。”鲜是甘美的来源。这种享受,只有山里的和尚、野外的人家和那些亲自种植的人才能够得到,城市里向菜贩子购买蔬菜的人,是享受不到的。但是别的蔬菜,不管是城市还是山林,只要住所旁边有菜圃的人家都可以种,随时摘随时吃,也可以享受这种乐趣。
至于笋这种东西,好的就只能是生长在山林,城市里出产的,再怎么芳香鲜美,都只是笋的次品。这是蔬菜中味道最好的,肥羊乳猪,怎能相比?只要笋和肉同锅煮,合盛在一个盆里,人们都只吃笋而留下肉,从这一点就可以知道笋比肉更可贵。在市场上买的尚且如此,何况山里刚刚挖出来的呢?
吃笋的方法有很多种’不能记录周全,周两句话概括:“素宜白水,荤用肥猪。”吃斋的人如果在煮笋的时候拌上别的东西,再调上香油,那些东西的味道会把笋的鲜味夺走,笋的真正美味就失去了。正确的做法是用白水煮熟,略加点酱油。最美好的东西适宜单独做,笋就是这样.用来和肉食—起煮时,牛羊鸡鸭等都不合适,惟独猪肉合适,还特别适宜和肥肉一起煮。不要肥肉的爬腻,而要肥肉的甘,甘味被笋吸入,而后感觉不到这种甘,只觉得鲜到了极点。快煮熟时,肥肉都要去掉,汤也不要多留,只留下一半,再加上清汤。调味的作料,只用醋和酒。这是烧制荤笋的大致方法。笋这种东西,不管单独吃还是合煮都能表现出美味,而且食物中不论荤的素的,都可以用来作笋的调和物。
蔬菜中的笋就像中药中的甘草一样,都是必需的东西,含有这种东西的食物都会很鲜,只是不用渣滓,而用汁液。会做菜的厨师,只要有煮笋的汤,就留着,每做一个菜都拿来调和。吃的人只是觉得很鲜,而不知道鲜的原因在于笋。《本草》中记载的多种食物,对人有好处的不一定可口,可口的不一定对人有好处,想要两全其美,没有比笋更好的了。苏东坡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他)却不知道(竹这种)能够医治庸俗的东西,也能够医治瘦弱,只是有已成竹和未成竹的区分罢了。
《韩非子·二柄》:功效符合职事,职事符合言论,就赏;功效不符合职事,职事不符合言论,就罚。
公孙龙《指物论》:世界上之所以没有独立存在的物的属性,是因为物有各自的名称,而物的名称并不反映物的具体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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