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话特别让我自豪今天的聚会,我了解了我们笔家族更多的历史,我还要用实际行动为人类做更多的贡献。时间不早了,我要睡了,“bay??bay!”
钢笔的自述作文250字
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枝新钢笔,生活在一个宽敞舒适的超市里。有一天,一位小男生买走了我,我就生活在小男生的文具盒里,一进入文具盒里就碰到橡皮、尺子、铅笔、圆珠笔等一些学习用品,听他们说:“这个小男生很顽皮,把我们搞得遍体粼伤的,你可要小心哟。”我听了半信半疑:“真的吗?”我害怕极了。
今天主人上学了,上课就在那儿摆动我,忽然被语文老师发现了二话不说,立即把主人手中的我重重的往地上一摔,我头昏脑涨,迷迷糊糊的听老师说,如果小主人再在上课时间摆动我,就把我折断,还要带家长来。我害怕我被折断,希望小主人在上课时间不要玩了。
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了,主人不停的把我摔来摔去,把我摔的头重脚轻,这堂课虽然不是语文老师的,但她在窗外盯了小主人许久,忍不住了,她冲进教室站在小主人身后,把我抓住,还没等主人反应过来,我已成两块,扔进垃圾箱。
“唉!我的一生就在那刹那间牺牲了。”
钢笔的自述作文300字
嗨喽!大家好!我就是大名鼎鼎、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钢笔帅哥——“黑绅士”。
为什么要叫我“黑绅士”?因为我全身都是黑色:我头上戴着一顶“黑礼帽”,礼帽上镶嵌着一颗空灵璀璨的蓝宝石。“我的黑礼服”上还画着精致、整齐的条纹。我的嘴巴、头和脖子在阳光下银光闪闪,我的“粮食”是黑墨水。我的“黑礼服”和“黑礼帽”是用不锈钢做的,“肚子”是硬朔料做的都十分坚固,我的嘴巴写字非常流畅。
我刚出生时,我的爸爸、妈妈们把我放在一个精致的“摇篮”里,不知睡了多久,当第一束阳光射进我的小床时,我第一个看见的人是我现在的小主人,小主人那是捧着我像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欣喜若狂。
小主人和我在一起后变得越来越小气:
一次,小主人的同学问小主人借一下我写一下名字,他都把别人把我摔坏,紧紧地将我握在手心,生怕我被别人抢去。
直到现在我和主人还和睦相处着呢!啊!不跟你们聊了,我要快点回到我的新床了!主人在叫我了!
麻阳锦江中学七年级 张丹
钢笔的自述作文1100字
我,一支精美的钢笔,身材修长而轻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尽显我的神秘和高贵,而我身上隽刻的“英雄”两字,更突显了我不凡的身份和张扬了主人的个性和品位。重要的是,我能在主人的手中挥洒自如,能帮助主人写出一手娟秀漂亮的钢笔字,为此主人没少厚待我,自从主人在文化用品超市对我“一见钟情”后,主人就对我怜爱有加,一向视我如若真宝,每天把我放在她最贴身的包里,和我形影不离,那时候我好幸福啊,每天都很开心的为主人服务着,随时等候主人对我的差遣,主人那一本本收藏起来的日记和书本,就是我这一生最美丽芬芳的见证。
总以为日子会永远的这么过下去,可是,时世难料,自从主人买了手机和电脑,人类走进了资讯时代,我就像主人后宫佳丽中最不得宠的那一位,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被主人打入了冷宫,已经被冷落了不知数日,每天都苟且偷生的藏在主人包底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任凭包里装的手机,钱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物品把我挤压的苦不堪言,主人已经完全忽视了我的感受,更让我伤心的是,主人已好久没有触碰过我曾经一度引以为豪的娇人身体了,长时间没有吸墨的身体变的干瘪而又苍老,真的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爱一个人就会把自己压的很低,低到尘埃里”,我就这样默默的在角落里等候着主人对我的眷顾。
昨天晚上,主人收拾完家务把包拿出来整理了一下,终于发现了我,那一刻我真的欣喜若狂,以为我终于可以熬出头了,恰巧主人的手机没电了,想记一个朋友的手机号码,于是拿起我轻便的身体,找一张废纸胡乱的划了两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虔诚和认真,任凭我怎么努力的配合,写出来的字却是歪歪扭扭,丑陋不堪,主人甚至因为一个简单的字写不出来而懊恼不已,狠狠的把我扔到一边,最里还骂着“什么破笔”,天啊,我身体里仅剩的一点笔墨,就像我的眼泪,无声的溅落在桌子上,主人已全然不顾我身体的疼痛,丝毫感受不到对我从前的宠爱和怜惜。
主人啊,你写的字越来越差,甚至连最简单的字都写不出来,难道是我的错吗?是主人你越来越懒惰啊,你像许多现代人一样,用所谓高科技的东西取代了我的存在,手机和电脑已成了你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错,它们是比我快和方便,键盘码字不可阻挡的替换了传统手写汉字的一种重要方式,人们已经习惯在电脑里使用网络通信工具或处理各种文件文本了,你看你每天匆匆忙忙的收拾完家务就坐在电脑前,一坐就几个小时,每天看了你睡眼惺忪的眼睛,我心里都很心疼,听说电脑对人体还有辐射,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缺乏手写的锻炼,你已经患上了一种时髦的疾病“电脑失写症”,你和很多人一样,已经为了赶时间不得不将书法这门艺术冷落了。难怪有人说过,时代的进步是以人的某些退化为代价的。
笔挺柳骨,墨凝韩筋。你看大诗人余光中怎样赞叹汉字的魅力的“杏花,春雨,江南”,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书法家的,但是,我仍然希望主人你能会了电脑不弃笔,摆弄鼠标也能舞墨啊,腾出点时间,把字当成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调剂紧张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别让电脑失写症荒废了这一传统文化的精粹。
主人,再爱我一次吧!
钢笔的自述作文1100字
我,一支精美的钢笔,身材修长而轻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尽显我的神秘和高贵,而我身上隽刻的“英雄”两字,更突显了我不凡的身份和张扬了主人的个性和品位。重要的是,我能在主人的手中挥洒自如,能帮助主人写出一手娟秀漂亮的钢笔字,为此主人没少厚待我,自从主人在文化用品超市对我“一见钟情”后,主人就对我怜爱有加,一向视我如若真宝,每天把我放在她最贴身的包里,和我形影不离,那时候我好幸福啊,每天都很开心的为主人服务着,随时等候主人对我的差遣,主人那一本本收藏起来的日记和书本,就是我这一生最美丽芬芳的见证。
总以为日子会永远的这么过下去,可是,时世难料,自从主人买了手机和电脑,人类走进了资讯时代,我就像主人后宫佳丽中最不得宠的那一位,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被主人打入了冷宫,已经被冷落了不知数日,每天都苟且偷生的藏在主人包底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任凭包里装的手机,钱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物品把我挤压的苦不堪言,主人已经完全忽视了我的感受,更让我伤心的是,主人已好久没有触碰过我曾经一度引以为豪的娇人身体了,长时间没有吸墨的身体变的干瘪而又苍老,真的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爱一个人就会把自己压的很低,低到尘埃里”,我就这样默默的在角落里等候着主人对我的眷顾。
昨天晚上,主人收拾完家务把包拿出来整理了一下,终于发现了我,那一刻我真的欣喜若狂,以为我终于可以熬出头了,恰巧主人的手机没电了,想记一个朋友的手机号码,于是拿起我轻便的身体,找一张废纸胡乱的划了两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虔诚和认真,任凭我怎么努力的配合,写出来的字却是歪歪扭扭,丑陋不堪,主人甚至因为一个简单的字写不出来而懊恼不已,狠狠的把我扔到一边,最里还骂着“什么破笔”,天啊,我身体里仅剩的一点笔墨,就像我的眼泪,无声的溅落在桌子上,主人已全然不顾我身体的疼痛,丝毫感受不到对我从前的宠爱和怜惜。
主人啊,你写的字越来越差,甚至连最简单的字都写不出来,难道是我的错吗?是主人你越来越懒惰啊,你像许多现代人一样,用所谓高科技的东西取代了我的存在,手机和电脑已成了你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错,它们是比我快和方便,键盘码字不可阻挡的替换了传统手写汉字的一种重要方式,人们已经习惯在电脑里使用网络通信工具或处理各种文件文本了,你看你每天匆匆忙忙的收拾完家务就坐在电脑前,一坐就几个小时,每天看了你睡眼惺忪的眼睛,我心里都很心疼,听说电脑对人体还有辐射,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缺乏手写的锻炼,你已经患上了一种时髦的疾病“电脑失写症”,你和很多人一样,已经为了赶时间不得不将书法这门艺术冷落了。难怪有人说过,时代的进步是以人的某些退化为代价的。
笔挺柳骨,墨凝韩筋。你看大诗人余光中怎样赞叹汉字的魅力的“杏花,春雨,江南”,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书法家的,但是,我仍然希望主人你能会了电脑不弃笔,摆弄鼠标也能舞墨啊,腾出点时间,把字当成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调剂紧张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别让电脑失写症荒废了这一传统文化的精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