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经县委第三督导组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县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精神,特别是县委熊征宇书记、市督导组刘合奇组长在全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县委第三督导组对我们开好今天这个会议高度重视,全体成员到会指导,等一会,夏禹组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同志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向大家介绍县委第三督导组成员:督导组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夏禹同志,督导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科长熊朝文同志,督导组成员、潘家湾镇政府干部周嘉。我提议,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对夏组长一行的莅临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此次会议之前,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精神、研究方案、部署工作。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局机关、二级单位和县直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带动了社会风气的整体好转。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的延伸和深化,任务十分艰巨,意义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
1、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6月18日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7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会上强调,要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作为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求全省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迅速清醒起来、迅速自觉起来、迅速行动起来,做一个清醒之人、明白之人、局中之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凝聚在一起;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使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就是要克服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集中力量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能否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在当前形势下,改进党的作风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只有群众观念牢固确立了,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我们做工作才会充满激情。现在,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仍然有脱离群众的不良现象,导致党群、干群关系受到影响。要切实解决好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靠教育,二是靠制度。我们要从领导干部做起,努力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强调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发展第一、教育第一”,全县教育系统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发展为导向,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2013年,我县顺利通过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基本完成,为建设教育强县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教育系统上下团结一心、真抓实干的结果。当前,教育工作改革进入攻坚期,我们要通过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最高标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团结带领全县教育战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聚集齐心协力发展教育事业的正能量,加快推进教育强县建设进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聚焦在工作作风上,主要是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目标任务指向十分明确。十八大以来,全局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县委“九条意见”,大力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是,县委熊书记在全县动员会上强调的比较突出的“四风”问题,在教育系统仍不同程度存在。如:有些干部工作缺乏宏观思维和长远考虑,工作视野狭窄,不能跳出教育看教育,谋划教育;有些同志不注重学习,不钻研业务,安于现状,缺乏激情、缺乏斗志;有些部门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办事难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学校老师贪图小利,违规收费,“三乱”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教师教育教学应付差事、甚至师德师风出了问题。等等。在教育领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绝不能容许这些现象继续存在下去。针对这些积弊和顽症,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找准“四风”的靶子,做到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教育
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信心。
二、牢牢把握要求,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中央和省、市、县委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十分明确。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准且把握,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加大活动强度,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开展好我局的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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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活动总体要求贯穿始终。中央确定,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和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正衣冠”,主要是在照镜子的基础上,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现在做起,端正行为,保持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2、坚持把注重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整风是我党解决自身问题的优良传统。只有贯彻整风精神,才能祛歪风、压邪气,倡新风,数正气。我们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有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用自我批评的利器进行一次心灵解剖,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向我看齐的勇气检查自己,以真诚
帮助的精神批评同志。班子成员之间要在会前谈心交心的基础上,敞开心扉,推心置腹,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诚恳进行相互批评,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努力取得“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各基层党组织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是在群众家门口开展,要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切忌自说自话、自弹自唱。领导干部要放低身段,抛开顾虑,对准“四风”这个聚焦点,真心诚意让群众挑毛病提意见,不要怕戳到痛处,更不要讳疾忌医。要认真开展“三听三问”活动(即听基层呼声、听群众心声、听社会议声;问作风建设差距、问为民服务举措、问加快发展良策),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把请上来和走下去、面对面和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等结合起来,既让群众有直接提、当面提的机会,也让群众有间接提、侧面提的渠道,努力把最真实的意见征集上来,把最突出的问题查找出来。
4、坚持把突出问题导向贯穿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是教育活动的鲜明特点,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县委“九条意见”作为切入点,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狠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要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最盼、最急、最难的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即使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让群众真满意的效果。
5、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只有建立起好的制度机制,明确好与坏、是与非、正确与错误、可为与不可为的标准界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持续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做到有形、有力、有效。要注意把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与教育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要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抓落实,加强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把制度的要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对违反群众工作制度、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制度沦为纸老虎、稻草人。切实推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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