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常怀敬畏之心,守住廉洁底线
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正所谓“心有敬畏,行有所止”,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心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则就有了规范,就会自觉用法规制度约束自己。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有知敬畏方能守廉洁,党员、干部如何做到有所敬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敬畏党章
党章是党的根本法,它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期间强调,要唤醒全党在新时期的党章党规意识,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员身份,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感觉到“紧箍咒”的威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老虎”“苍蝇”纷纷落马,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漠视了党章,践踏了党章,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严重损害了党员形象,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正如他们在忏悔书中所说的,自己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就是因为忽视了学习,忽视了入党时的誓言,失去了对党章的敬畏之心,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在新的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信念,重新唤醒党章党规的意识,牢记根本宗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要敬畏法纪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习总书记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严明的纪律作保障,身为党员干部,铁的纪律必须执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不能带头遵守党规党纪,不能守住纪律底线,就无法以身作则。古人云:“畏而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只有对党组织有虔诚之心,对党纪国法怀戒惧之意,才能做到行有所止,保持政治清醒。
三、要敬畏权力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邓小平同志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权力属于大众、属于社会,“官”只是个岗位,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权”只是个工具,是用来为人民谋利的,要把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为百姓排忧解难上,不能用来满足一己之私,更不能作威作福。要牢记拥有权力就是要承担责任,有权力也有风险,权力与责任相辅相成,不敬畏权力,不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就会被权力所伤害。因此,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始终谨记“志从淡泊来,节在肥甘丧”的道理,才能真正做到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廉洁从政。
四、要敬畏生命
泰戈尔曾说过:“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我们不能忘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少共产党人和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为我们换来的,是来之不易的。所以,我们应该体会到生命的珍贵。如今在和平年代,我们更需要热爱生命,只有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对家人的关爱,对社会的感恩,才不会去做有悖社会道德和违法乱纪之事。
说到底,敬畏是一种态度,是对身边一切事物要心怀尊重,遵从事物发展的规律,以最起码的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不触底线,不碰红线。总之,只有心存敬畏,才能守住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