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娶亲与婚俗,基本上同无数个东北村庄一样。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辈,我的父母辈以及诸多亲属、乡邻,有的从小屯娶亲,有从邻近的盘山、台安、高山子、窟窿台、大屯、黑山等地娶亲。我的祖母是本地人,我的外祖母是三棵树人,我的祖父和外祖父分别来自兴城和盘山三棵树。
我们在故乡的亲属,姑表二姨父,来自黑山县康家窝棚;我的姑表老舅爷和老舅奶,都是本地人。小屯早年的老房家媳妇,来自台安县桑林子。我们小赵家屯,也有一批外来媳妇本地郎组成的家庭。我的小学同学张五(大名张振奎)的媳妇,就是从吉林来的。这一带的媳妇,可不止她一个人,而是一批同村的媳妇,都是小屯陆万举爱人娘家那边的人。陆万举爱人早年嫁到小屯之后,就肩负起两边牵线搭桥的红娘职责,前后牵成了十多对。比如,鄢友的媳妇,姚海龙儿子姚爱党的媳妇、姚爱国的媳妇。最近姚海军小儿子的媳妇,也是陆万举媳妇从吉林娘家介绍的,并且都是亲戚互相联系,这直接导致小赵家屯老张家、老陆家、老王家、老姚家等多户,都成为了姻亲。和《外来媳妇本地郎》电视剧反映的一样,经济基础决定婚姻走向,在建国后的几十年里,因为小赵家屯相对人少地多,吃粮不愁;人们勤劳朴实,口碑较好,尤其是这里离几个县城都不远,离海边也较近,虽属于北镇管辖,但相比之下,距离盘山县更加便捷,许多村民来自盘山县和台安县,更有的来自海边的二界沟镇。
在文化和渊源上,受盘山县“南大荒”文化影响更大一些。先天的靠近沿河沿海地区,这些自然对吉林山区的姑娘们,有一定的吸引力。何况,还有娘家的媳妇帮助介绍情况、做好担保、积极牵线呢。小赵家屯的民风总体上十分淳朴,多年来小屯婚姻稳定率在全乡都是数一数二的。上次回乡,听说表弟李勃的儿子,也已经大婚。表弟帮助建房,置业,今年孙子已经抱上了,家庭没有负担,其乐融融。
家乡出嫁的女子,或者说,嫁出村子的女子,在我的少年和童年时期,每年都有,且嫁出去的远多于屯内嫁娶。印象深刻的,是三位年龄相差不大的老姨和老姑及小学同学的出嫁。那时,偶尔听到屯里的妇女们拉起家长里短,说起女孩儿是长在地里的玉米,十四五岁开始涨苞,十七八岁初具模样,过了二十岁的坎儿,就黄澄澄的鼓着眼熟透了。好象突然之间,谁家的女子就出落成了水灵灵的大姑娘,做爹娘的既惊喜又最发愁,他们心里虽然不想但是又不得不给女儿找个婆家。闺女大了要嫁人,这个理儿就像豆荚熟了要炸蒲公英熟了要飞一样,或者说像秋后开镰,晚了,便黄烂在地里。谁家闺女若是到了婚嫁年龄还养在家里没人提媒,那可是做爹娘的最没面子的事儿;谁家闺女若是提媒的挤破了门,彩礼高得令人咋舌,做爹娘的脸上才分外有光彩,因此小村人有女初长成就意味着要面临一场竞争。小赵家屯人思想还不够浪漫,给女儿找对象仍停留在三合适(长相合适,钱财合适,背景合适)上。一个男孩到了结婚年龄只要三合适到位,女方托人提媒的也是挤破门。女孩儿找对象往往以貌取人,追求一见钟情的效果,这成了大多数女孩儿的青睐。男方的长相只要看着顺溜,谈吐再不俗,一般都能成就婚事。印象最深的,是陆华老姨。在八十年代,在我家北面后趟街,正对着我家的二姥姥家的老姨出嫁了。老姨陆华上有两姐一兄。分别是陆兰、陆青、陆万成。陆兰陆青分别嫁给了本屯的齐恩余和刘福琴,陆万成娶了五里外东青堆子的女子。自小到大,陆华老姨常来我家,她的年龄介于大哥二哥之间,与叔伯姊妹的母亲关系亲密。我上大学期间,陆华老姨出嫁,从此三十多年,她极少回屯,与她的哥哥姐姐也甚少走动。二姥过世也未及赶回。后来我了解到,陆华初中毕业,她妈妈我的二姥因再嫁而与全家闹掰,只能在两个姐姐的帮助下,嫁到离屯五公里的纪家街。出嫁没有排场,甚至颇为冷清,但是嫁的人家是个过日子的。老姨夫是一个木匠,后同时做豆腐卖,日子过得殷实。生一子,后到大连造船厂工作,合同结束后到营口大石桥,老丈人那里打工。据母亲讲,陆华老姨现在已到大石桥帮助儿子一家带孩子去了。三十多年,我一直未曾再见到陆华老姨。印象中是王丽老姑的出嫁,要风光一些。当时舅爷和舅奶给闺女找婆家更多的是侧重于门当户对,他们不希望闺女的婆家离娘家远,三五里地正合适,有点事儿好招之即来,更主要的是找个离娘家近的婆家方便闺女回娘家,还是为闺女考虑,说到底是千刀割不断的亲情在作怪。符合上述条件的亲事当爹娘的会很爽快地答应,然后选个黄道吉日把亲事定下来,这样女儿和未来女婿的来往才走上合法化。实际上,舅爷舅奶家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嫁给外屯农民,二女儿最漂亮,在七十年代,锦州城里一青年工人一见钟情,托人做媒,轰动了全屯。当年城里铁饭碗的工作,人皆羡慕,有点白马王子找灰姑娘的感觉,这位二姑夫,婚后对岳父母照顾有加,只是国企改制后效益不佳了。老姑小丽,大我一岁,人如其名,如同鲜花盛开,这时她再找城里的工人,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事。老姑初中毕业后经人介绍,与相隔二里路的大赵家屯的王铁子订婚。王铁子是四哥的同学,前柳东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山的儿子。
一般情况下,村里女儿出嫁的头天晚上,爹娘会坐在女儿面前给女儿上最后一堂政治课,交待女儿到了婆家怎样做人:一要孝顺公婆,二要体贴丈夫,不能像在家里那样任性撒娇,千叮咛万嘱咐,惟恐有所疏忽。第二天男家的迎亲队伍一到,这边可忙坏了女家,当娘的和婶子大娘们忙着给女儿打扮梳洗,叔伯们忙着把嫁妆填柜,搬出来装到婆家的车辆上,当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在女儿面前走来走去,真舍不得女儿离去,就像一件心爱之物已答应送人可到了眼前又舍不得出手一样,总感觉自己辛辛苦苦种出的庄稼别人不该收割。
到小丽老姑女儿出嫁那一刻,大门外迎亲的唢呐吹得震天,迎亲的个个满面春风喜气洋洋,看热闹的乡亲也陪着高兴,可舅爷舅奶人高兴不起来,一脸的沉重。最小的女儿也要成为人家的人了,这边少了一口那边多了一口,双方心思不同。可又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女儿终究坐在了迎亲的车上,舅奶的这时会抱着女儿一顿大哭,执手相看泪眼,这叫哭嫁,旧时代的产物,是让别人看的,其实女儿的心早已飞进了新郎的怀抱。迎亲的队伍早已不耐烦,但还是要耐着性子等娘家人的伤离别。终于熬到娘家人发亲,迎亲的队伍早已迫不及待,一路里吹吹打打招摇而去。之后我曾在二十年前见到过,虽然沐风栉雨的农活,柴米油盐的家务,使人的青春褪色了,但是老姑的生活美满,她与老姑夫居住在大赵家屯,称得上是小康之家。而我的小学同学靳雅芹的出嫁,只是耳闻了。靳雅芹清秀多姿,初中时曾来还我书,被二哥赞为小屯第一美女。刚二十岁就出嫁到离家五里路的东青堆子了。老靳家是屯里的富裕人家,女儿的婚礼一定热闹吧,相当只是当时我在外读书,未能见到。总体上,小屯哪家的闺女出嫁后,留下来的是做爹娘的无尽的失落。但是失落归失落,但却如释重负,因为他们知道闺女迟早要走这一步,更何况闺女找到了一个体面的婆家。做爹娘的在慢慢享用婆家人礼品的同时,又开始考虑下面的事情,何时给女儿送满月,要准备哪些礼物给外孙。
我的中学语文老师田长兴,今年也已经八十多岁了。他记录了柳家乡多年来婚丧习俗的情况。
田老师写到:婚丧嫁娶,自古到今,历朝历代上至亲皇亲国戚,下至黎民百姓,无不视为人生的第一件大事。虽在不同时代各不相同,形式各异,但人们遵循着一个共同观念,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一九四九年以前,谁家姑娘订婚时,要向男方提出聘花,如十六两银子,十六块布等。只要媒人在两家之间说和,双方父母一旦答应下来,男女终身婚姻就算定下。那时订婚实行父母包办,父母说了算的社会风习。
当时,婚烟有三种形式,一是包办买卖婚姻。所谓“包办”,就是女子的婚烟完全由父母做主。父母一手遮天说了算。所谓“买卖”就如同把婚姻当作生意,女方父母向男方父母讨价还价要“财礼”,把女儿当作商品卖。男女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利,不能实现双方真诚相爱、真诚相伴的愿望,否则就是大逆不孝。买卖婚姻财礼是以银票、根食、耕牛、土地补偿方式进行。六十、七十年代柳家地区还有半包办的婚烟。
二是童养媳。童养媳是指女孩七、八岁时就由父母为她定了亲,确定给某家儿子当媳妇,男方预支部分财礼给女方。女方父母将自己女儿送到男方家抚养,到了结婚年龄再择良辰吉日拜堂成亲。
三是换亲。双方父母都有儿女,通过协商两家儿女互换,各为其男方家儿子做熄妇,两家协商不要财礼。
结婚年龄不限,一般男女在十五、十六岁以上就可以结婚。结婚时,男方要把财礼提前交给女方,选定“吉日”备辆喜车(马车),新娘要有陪新婆陪着,新娘头上有块红方布遮头盖脸,只有到新房后由新郎将盖头红布揭下。在迎亲的路上,鼓乐队吹吹打打热闹非凡。新娘下喜车时,要脚踏放在小方桌子上的装有粮食口袋走下去,意味着“登金山”,以后日子好过。还要举行仪式,新郎新娘并肩而立,由喜事主持者高声呼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拜完后接着喊:“进入洞房。”新郎搀扶着新娘走进洞房。
解放后,实行移风易俗,提倡婚烟自主,反对父母包办。一部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订终身。另一部分青年男女经媒人介绍,两人对相对看(相对相),互相了解一段时间再定终身。1950年结婚年龄国家有婚姻法规定,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到八十年代修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时一般不举行仪式,女方家到男方去几人,以示欢送。有的新郎一个人把新娘接回家。到了八十年代人情往来只有十元或者二十元。
近年来,在回顾婚丧嫁娶的同时,我也关注关于移风易俗的田野调查。近年来,辽西经济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明显改善,一些陈规陋习有所抬头,特别是在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的操办方面,出现了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带来的是表面繁华,满足的是短暂虚荣。有关部门采取入户调查、电话询问、发放调查问卷、分析典型个案和召开调研会等方式展开调研工作。经过对9户近期办理婚丧事宜的村民进行了走访,召开关于农村婚丧嫁娶调研活动座谈会,与多名群众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分发调查问卷,对典型个案进行了具体分析,对婚丧嫁娶事宜操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1.刘望佳四口人,贫困,儿子结婚,花销六万五。
2.章富春,五口人,普通,儿子结婚,花销八万。
3.李多宽三口人,普通,母亲去世,花销两万。
4.刘石辽,五口人,较为贫困,儿子结婚,花销四万。
5.狄秀城,四口人,富裕闺女出嫁,陪送车一辆。
6.王申山,四口人,富裕,父亲去世,花销三万。
7.于长青,五口人,普通,儿子结婚,花销五万。
8.陈玉山,四口人,贫困,儿子结婚,花销四万五。
9.李蒙寻,三口人,普通,闺女出嫁,陪送电动车。
通过走访和座谈会调研,绝大部分群众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份子钱越随越多、酒席越摆越贵、场面越来越大等陋习恶习坚决反对,提倡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呼唤崇俭抑奢的传统美德。但还有少部分群众认为红白喜事就该大操大办,请客吃饭就应该宁剩毋缺、宁多勿少,否则就是丢面儿、跌份儿的事情,因社会因素、环境因素、风俗习惯以及攀比心理造成的大操大办以及彩礼过高的现象一时半会难以消除,具体问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婚事方面。有的群众认为,结婚是人生的一大喜事,过去受穷没办法,如今有钱了,无论花多少都舍得;也有相当一些群众虽不情愿大操大办,但迫于社会大环境的压力,也不得不倾囊为之,甚至东借西贷,硬是咬牙把婚事办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据反映,十年前在农村办一次婚事费用约1000元,如今增至8000~20000元(不包括购置新房),过万元者亦不为鲜。具体有以下表现。一是订婚时大要彩礼,相互攀比。有的地方已形成不成文的程序,有小见面、大见面、定亲、认家、会亲家、照相、登记等环节;且订婚后双方相互来往,看媳妇、送年礼,名目繁多。每个环节、名目都有一定的费用标准,集中起来约需3000-5000元。再就是购置衣物时攀比成风,许多青年结婚要置办十几套衣服,并且还要有新式的成套家俱和家用电器。这方面的开支一般是3000~8000元。二是结婚时讲排场,比阔气。这种现象比较突出。如今,城里青年结婚大都用小轿车,没车就感到寒酸,因此,到处求亲告友联系车辆,少者两三辆,多者六七辆,而且时兴婚礼摄像。在婚宴方面,则是规模越摆越大,摆一二十桌已属常事,有的已超过50桌;烟酒的档次不断上升。人情费逐年看涨,据反映,有的户用于这方面的开支年达1000多元。三是结婚时必须有新房。现在农村没有新房子是不能结婚的,而且房屋的标准也越来越高,基本都要在县城购买楼房。为此,不少群众节衣省食,筹措资金,甚至抵押贷款等结婚时为儿子购置楼房。这项开支一般几十万元不等。
婚丧喜庆事宜宴请宾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滋生了婚丧喜庆事宜讲排场、比阔气的奢靡风气,良好的传统演变为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面子工程”。尤其一些党员干部甚至借机敛财。这种现象在一些农村尤为严重,不仅增加群众负担,而且损耗社会财富和资源,广大干部群众深受其害。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提到要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对此,全省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期通过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农村群众移风易俗,营造风清气正、富强文明的乡村新风尚。“移风易俗需要一个过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只要党员干部带头,农村的风气一定会越来越好。”县委宣传部刘干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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