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传说,死者的眼里会留下最后一道的影像,如果死者是被害致命的,罪犯就会因此而被捉拿归案。
死者视网膜上留下的人体影像,如果说眼睛确是“录像器”的话,那这录像器就一定是“照相机的底片”——视网膜了。
情况到底如何呢?
古希腊人以为能“抓住”影像的是晶状体,视网膜被认为是营养晶状体和传达“视觉精神”的工具。直到16世纪,瑞士解剖学家才提出二晶状体的作用只是接受和折射光线,把它传到视网膜上去。1604年,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也说视网膜有“涂绘”看到的形象的功能。但是,这些毕竟还是推论,还必须拿出更可靠的证据来。
终于,神职人员史钦纳第一次揭示了这问题的秘密。他把眼球后面许多下透明的结构一层一层地剥去,后来真的在视网膜上发现了“录像”——是死者在死前一刹那中所看到的事物。然而这“录像”是模糊的,而且极易消失。到19世纪后期,用化学物质已能使最后看到的“录像”暂时固定在视网膜上以后,人们才普遍接受这种看法。
德国科学家科伦曾用鸽做试验。在阳光下,让鸽的眼睛对准窗格,然后立即把它杀死,解剖后,果然在视网膜上发现了窗格的“录像”。
据说国外有些侦查人员已能利用被害人视网膜上的图像跟踪追击,从而把子人凶犯捕获归案。
尽管如此,若想真正取得视网膜上的“录像”又几乎是下可能的。因为留下“录像”的条件相当苛刻,下仅死者在死前一瞬间要“眼明心亮”(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能够看到什么呢),而且必须迅速固定、取影。错过了时机,一切也就化为乌有了。
从种种材料看,眼睛真的可以留下人影。
1995年口月23日香港《大公报》有一篇《富商智破绑架案》的消息,说是酉班牙富商纳加恰乌的女儿美洛娣在上学途中被绑匪劫走,绑匪要勒索1000万美元。富商要求绑匪拍摄女儿的照片,以证实其仍然活着。收到照片后他就交给警方。专家将美洛娣的眼珠放大,果然显出绑匪的模样。警方一看就认出这是名惯犯,且知其出没地点。就这样,绑匪很快落网,被绑架12天的美洛娣也安全回了家。
1996年有报道说,在德国曾有这样一件趣事:24岁的汉斯小姐被车撞瞎双眼,医生给他移植了一个男人的眼球。移植很成功。但汉斯小姐说她现在的眼睛能够“放电影”。因为她看到一个胖警察追来,踢倒人,给犯人戴上手锗。医生的解释是:“你换上的是死刑犯的眼球,他的视神经细胞是鲜活的,他死前见到的影像印在视网膜上。
过3个月,图像就可消除,一切就会正常的。”从常理推论,下可能有“放3个月电影”的眼睛。这报道类似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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