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法槌子"上要套好"慎独"的"枷锁"
——一名合格法官更应在小节上廉洁自律
确山法院—张宇瀚
习近平同志说过,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对于法官来说,法槌则是其手中权力的象征。槌声一落,小则决定一场官司的赢输,大则决定一个人的未来是否在监牢中度过,权力之重,不容小视。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法院的公正审判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哪一份职业能够像法官一样在"廉洁"方面要接受全社会近乎苛刻的挑剔,也没有哪一份工作能够像法官一样在这点能触动公众的神经。
邓小平同志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工作中诱惑重重,稍一不慎便会禁不住诱惑而触犯党纪国法,轻则接受处分,重则受到法律的制裁,面临牢狱之灾。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照民,再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卫平,这些大法官无不是在法院系统工作了数十年,他们的落马充分说明了作为一名法官,一旦拎不好自己心中的"帽子"、管不好手中的"法槌子",失去自律之心,不仅危害百姓,还会严重损害到司法的公信力,损害国家和政府的权威,损害公众对国家法治的信心,于国于民将有大害。
如何将"法槌子"套上"枷锁",让"法槌子"不乱"敲",这是全体法官都应该思考的一个原则性问题,也是成为一名合格法官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如果法官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小节,拿了当事人的财,吃了当事人的饭,还怎么做到法平如水?还怎么做到天平的不偏不倚?
古人云:"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这些话深刻揭示了由量变引起质变的哲学道理。法官的工作性质注定了要与当事人及其律师有这样那样的交流和接触,在这过程中就很有可能出现把握不好界限,掌握不住分寸的现象。没有哪个法官是从开始就想着要腐败的,而是在一点一滴、觉得无所谓的小恩小惠中慢慢变得无法回头,在不注意的小节中渐渐走到了腐化堕落的境地。因此,小事当慎,小节当拘,这也是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的金玉良言,从小事小节上加强对自身的约束,要懂得是非明于学习,境界升于自省,名节源于修养,腐败止于正气的道理,管好手中的"法槌子",时刻保持一名人民法官应有的形象。
《礼记》有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作为一名法官,防腐拒变最好的武器、"法槌子"上最好的"枷锁"就是慎独。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就将慎独作为党性修养的有效形式和最高境界加以提倡,他说:"即使在他一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时可能的时候,它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一名合格法官要做到慎独,应注意培养三"力".
第一,一名合格法官应着重培养自身"定力".古往今来,一心为民,视民为根的人很多,从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从于谦的"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到郑板桥的"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时至今日,又有牛玉儒、孔繁森、焦裕禄、任长霞、沈浩等心系民众的国家好干部。作为一名合格法官,要时刻秉持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司法为公的信念,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刻想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将"人民百姓"牢牢放在心头,从而形成一股"定力";
第二,一名合格法官应着重培养自身"约束力"."为政之道,务于多闻",要修炼道德操守,提升自身道德境界,增强自身约束力,学习是最好的途径。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党员,一方面,要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不停从书本中汲取对自己有益的知识;另一方面,还要认真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约束自己。要把学习当做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使一切有益的知识、一切廉洁的文化入脑入心,沉淀在我们的血液中,融会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做到修身慎行,从而形成一股"约束力".
第三,一名合格法官应着重培养自身"免疫力"."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一名合格法官,在生活中和工作中要时刻反躬自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形成一股内在的"免疫力".在这三"力"合一的合力作用下,才能真正做到"慎其独也",形成"法槌子"上最好的"枷锁".
"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但应在工作中拎好自己心中的"帽子",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同时管好自己手中的"法槌子".平时工作注意"慎独",注意在小节上廉洁自律,注重加强自身修养,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双重防线,将手中的权力关在"笼子"里,将"法槌子"上的"枷锁"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