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动物当属小狗了。我家的小狗不仅可爱而且还很勇敢呢。
我的小“宝贝”名叫嘟嘟。它的毛发很长,是棕黄色的,头顶是棕黑色的。脑袋上镶嵌了两颗“大宝石”,这两颗 “大宝石”炯炯有神。
假若见到生人,它便会汪汪大叫,但它决不会咬人。假若见到熟人,它便会冲着你摇摇尾巴。
因为爸爸每个星期都会带我回老家,我也就能看嘟嘟了,久而久之嘟嘟就记住了车子的声音,以至于每次回去的时候,嘟嘟都会在胡同口等着我们。
要说嘟嘟的总体长相那只能用现在的一个流行词来形用,那就是“萌”。嘟嘟的可爱主要展现在行动上。一次,我看到电视里的人作揖,便说:“小宝贝,你也试试吧。”可它不理我,于是,我便朝嘟嘟作了个揖,嘟嘟似乎也想跟我学,可就是站不起来。你说它是不是很可爱?
嘟嘟的勇猛呢,也不是盖的。一次,吃过饭,我带它出去玩,结果遇到一只大狗。我想带嘟嘟走,可嘟嘟已经和那只大狗打了起来,嘟嘟虽然勇猛,但毕竟不是那只大狗的对手。我看到地上有一根棍子,灵机一动,拿起棍子朝那只大狗扔了过去,那只大狗急忙跑了。
这就是我家的狗狗,是不是既可爱又勇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