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供销社2018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8年xx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社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决定》文件和省供销社二届十次理事会议暨二届十一次监事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稳步推进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提升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的乡村振兴战略贡献积极的力量,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主要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市供销系统财务报表完成情况。2018年1-5月份xx市供销系统完成销售总额为63.21亿元,利润总额为714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2404.5万元。
2、加强“三社一会”建设,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按省社〔2016〕141号《“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和〔2016〕135号《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全市2018年1-5月份基层社新增1家,统计平台报表反映全市现有基层社81家,其中舒城县20家,金寨县7家,霍邱县30家,霍山县3家,金安区5家,裕安区9家,叶集区5家,社直属企业2家。基层社资产总额84509.26万元。统计平台报表反映全市现有专业合作社447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54家,合计501家。其中舒城县125家,金寨县69家,霍邱县66家,霍山县43家,金安区30家,裕安区80家,叶集区23家,宝瑞达公司65家,经营服务网点数达3951个。
3、认真做好“新网工程”建设。上半年,根据《xx市财政局 xx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xx市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415号)要求,市财政局和市供销社经过项目初选,专家现场勘察以及评审,从各县区推荐的5个项目中筛选出4个项目作为市供销社2018年度“新网工程”项目,按照专家评审企业规模、企业效益等7个方面内容的得分、企业投资额大小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补助。省财政下达及市本级预算安排拨付我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合计114万元。目前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正在给市政府打报告,请求拨付资金。
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完成情况
1、维护改制企业职工稳定。市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信访突出问题“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题会议及文件精神,按要求认真梳理,排查出市社系统不稳定因素,落实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对于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现有社属企业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市社系统退役军人,市社领导都给予高度关注,做好思想工作,
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维护了市供销社下属改制企业职工的稳定。上半年未发生因排查化解不力引发的重复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或群体事件,也未发生因工作失误导致的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
2、积极推进市本级社、县区社综合改革。2017年3月市社打报告给市编办要求调整领导管理体制,2017年10月市编委同意市供销社调整领导管理体制,增设合作经济指导科。2018年5月市社党组研究配备合作经济科科长。2018年6月市社下发了《关于要求出台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办〔2018〕16号)、《xx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推进方案》(供办〔2018〕15号),6月21日召开了全市供销系统业务股长会议,要求各县区按照市社文件要求,抓好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截止目前,霍邱县供销社呈报了《霍邱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舒城县和霍山县呈报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金安区和裕安区政府呈报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目前尚有金寨县、叶集区没有呈报方案或意见(其中叶集成立新区以来,叶集区供销社人员编制问题尚未解决)。
3、积极做好化肥淡季储备工作。市供销社作为政府化肥储备的主要抓手,充分利用本系统仓储、网络和主渠道作用,发挥与“三农”联系密切和长期从事化肥经营的优势,有力地推动了淡储工作落实。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根据《xx市市级化肥储备管理办法》,遵循政府贴息、银行贷款、企业储备、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份完成各种化肥冬储10173吨。有效的保障农资供给和控制价格,减少农民投入。
三、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2018年上半年,市供销社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责任,按照省、市委文件要求选派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严格落实市委“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文件精神,协助镇村做好村集体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脱贫等工作。
一是市社所有人员每月一次走访包保的贫困户,访贫问苦,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二是帮助改善村部办公软件设施建设,配备如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合计3万元;三是与镇党委筹划、部署独山村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四是同县社共同出资18万元修建独山村横排岭路、东红小老屋路、石河片文化广场以及大洼桥拓宽加固等。
四、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2018年上半年,市社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文件精神,坚持从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等方面入手,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一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标准条件。我社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让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专业业务知识,成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走上机关中层领导岗位。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我社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将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在上半年拟提拔的两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空岗预告、推荐提名、公示、考核考察、酝酿讨论等,目前,拟提拔的两名正科级干部相关材料联同报告一并报送市人社局审批。四是认真做好干部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程序中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表等材料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人员变动,我社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熊伟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全员参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意见。上半年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市委市政府二十条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党组成员轻车从简,深入企业和共建村调查研究、扶贫慰问,同时执行开短会、少发文,简化接待工作,推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市、县区综合改革
按照市供销社下发的《关于要求出台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办〔2018〕16号)、《xx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推进方案》(供办〔2018〕15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将组织人员到各县区指导县区供销社帮助本级政府起草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出台本级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县区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完善两会制度。
市供销社下半年将请求市委、市政府配齐市供销社监事会领导班子,理事会监事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xx省委 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皖发〔2015〕25号)和xx市委 市政府六发〔2016〕19文件精神,做到政企分开,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推动xx市供销商业有限公司实体化运作。
建议市政府督促各县区尽快出台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或县区供销社出台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做好“三农”服务中心建设
为了更好的支持“三农”工作,把供销社打造成为与农民链接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营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服务平台,市供销社拟利用市社存量土地(原棉麻公司仓库地块)建设我市“三农”服务中心,集中设置为全市“三农”服务的农资交易、资金互助网点、农技培训中心。目前市社已经报告市规划局,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市规划局,将相关报告尽快提交市规委会研究。
加强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建设
认真按照省社《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以“3368 基层组织建设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三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规范资金互助业务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5〕11号文件精神,严格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下一步对市供销信用农资生产合作社开展自查,对合作社的资金来源、资金发放、社员入社等情况全面清查,发现不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5〕11号文件精神的,立即整改。
制定市供销系统项目库
以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契机,在省社的指导帮助下,制定我市供销系统项目库,选取23个有前景、有条件的项目组织实施,其中6个是由市供销社直接组织参与,特别是打造xx市供销社"三农"服务中心和建立xx市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可以极大的提高供销社服务三农的能力,更好的为“美丽xx”作出贡献。
2018年7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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