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文,有公众号的短文,也有微信读书中书籍。
看到作者写道自己小时候就很爱读书,看文字,比起和同伴玩耍或,其他,爱读书简直到了着火入魔的境地。
每凡看到这样的述写,我就心生感慨。
想想自己的小时候,仍尝不是爱书如命。
懵懂的时期,爸爸给我买了不少带有插画的童话书,稍懂些字,我的书籍几乎全是《一千零一夜》的类型。
在农村,家长对于孩子的阅读毕竟不会关注太多,爱看书的我,竟是把高我二三年级的堂姐们的语文书都翻了来看。
也许就是小时故事看多,我竟只偏好故事类的文字,而写景等其他的类型,我没有太多耐性。
待我把家中几本童话翻阅数遍,妈妈准备把它们送给我的表姐。
表姐并不是爱读书的人,小小的我的第六感让我强烈抗议。
可是书还是送走了。
数月后,我们去表姐家玩,我问起我的童话书,表姐吞吞吐吐表示被几个表弟拿去玩找不到了。
只到我在他们家的角落里看到半页撕开的文字。
所以,至此,我也很不爱借书给别人。
后来长大一些,书里订了故事书,我课间操看,上学放学途中看,吃饭看,上厕所看,晚上躺被窝,一样看。
我的视力提起抗议,我成了四眼妹。
如果我一直保持着小时的读书热情,如今的我,脚下的路会否不一样。
我看到那些作者写及小时候的勤奋会不会就不会如此感慨。
也许,现在重拾热情,也不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