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匪我思存作品《人生若只如初见》遭侵权的问题,我想提出我的几点看法。纯属个人意见,不作任何评论,不愿和别人引起任何争端。
当时我从微博上看的是,匪我思存和影视签约过期,但是影视没有续约,却还是继续播出,这是明显的侵权问题。匪我思存最初提出和解,据她所说,对方傲气说不和解。
结果,匪我思存告上了法庭。
一审,判影视赔50万,匪我思存认为太少,不够尊重自己的作品,不够尊重创作,而且这部书的市值,在2000万左右,所以她提出,索赔1200万。
当时我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是非常震惊的。不是说,现在中国的低稿费问题挺受重视么,可是又想,这不是稿费的问题,而是版权赔偿的问题。但是匪我思存拿1200万作为赔偿金,会不会有一点点的过分呢。
毕竟除了赔偿金外,还是有版税的。
两者都是有过错之处的,如果能好好沟通,想必问题一定比现在好一点。
另外,别人的事,虽然不该多管,多做评论,我总感觉这是不道德的。可是匪我思存也算是公众人物,她更是小说界的大神,如果她的权益都没有办法被维护,那么我们这些名不经传的小人物,更没有天理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