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本是良方妙药,能治愈。我多庆幸人类发明了文字,五千年的历史,成千上百次的坚持不懈地探究,创造了中国,宏伟磅礴的文墨书香。要真正理解阅读,在书中感受成功人士的来之不易、艰苦卓绝,探索梦难实现的原因,他们却持之以恒地追求,回味古人花费无声的光阴编写巨著。我从此爱上阅读,爱上它光鲜艳丽的表达,优柔寡断的情绪。
第一次接触文字,是在四年级,班级很流行写作,几乎是那种成天喧闹贪玩的男孩子都会提起笔装作若有所思的写文章。那时我喜欢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本书是从同学借来的,由于书的开头着实吸引我,便一气呵成地看完了,那真是一本优秀的儿童文学。书中的林英子重感情、有勇气、不流俗、思想远见,又爱读书。我倒是很钦佩她的坦率。现在回味起来,心底仍是充实,载满了书中故事的向往。《城南旧事》中的最后一句话是“父亲的花谢了,我也长大了”,这句话让我意味深长,不禁为之浮想联翩。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让我爱上了莎士比亚的语言,我懂得了友谊让一切梦想变为现实: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了无论上帝给你多大的不公平,这都不是借口,海伦凯勒就是奇迹;读《蓝色的海豚湾》,我忍不住对那个小女孩佩服起来,她多么像鲁滨逊一样勇敢啊;读《亡魂鸟》,让我懂得了只要有爱,一切都是未知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懂得了你在何方,都不要忘记自己曾经留恋的过得东西,追求过的东西,那些都是童年的美好回忆……阅读,品味书香文墨,书写幸福生活。那些优美的文字,天真的表达,奇妙的想象,新颖的构思,让我流连忘返,永生难忘,充满对阅读的感叹。
我早已感受到了,书中的文字是有温度的,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远离了城市的喧嚣,置身宁静的乡村,月光拨动树枝,那模糊的影子映在地上,书本一页一页地记录着那些失去却又唯美的风景。《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让我对文学,对阅读,有另外的感受,从此痴心不改。
每当春天到来时,有嫩绿的新芽,桃花、梨花一树树吐绽粉红淡白的娇艳,溪流清澈见底,哗啦啦的流水声浮绕进耳畔。这时候我都会想起来一个女孩,她能听见五颜六色的词语,她能听见音乐的色彩,她顽强,聪明的她在别人眼里不显眼,在学校中渺小的如沙粒,她遭受着种种困难,她用一颗普通的心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她叫美乐笛,只是坐在粉红色的轮椅上的小女孩,顶着一头短短的卷发,一双充满好奇的灰褐色双眼,可其中一只显得有些不正常,她个子很小,腿细得可怜。美乐笛笑起来的时候有一对深深的酒窝,别人不知道她的独特,上帝创造她的时候,残忍地给她身体上的缺陷,不过幸好,她有足够聪明的头脑与智慧。在她独特的世界里,她能听见各种颜色,甚至过目不忘。她仿佛是一台照相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都能咔嚓一下留住它。美乐笛所听见的那些颜色,一定给她带来了生机与希望,她会更加的执着坚强,她正在找到自己从未发现的内在力量。
从此我爱上了这个美丽的词语——阅读,我感谢阅读,它教会我太多太多了,在我灰色背景下,用前所未有的宣告染上各种颜色,倾听生命的绚烂色彩。从此坚定不移地爱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