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读《爱和自由》读后感
读到《爱和自由》第三章,创造力来自哪里,心理学界有一个共识:个性等于创造力,有个性的人对世界的感受是独特的,思维状态是独特的。
又结合到上周参加的心理学绘画疗法咨询师培训,搜集了一些孩子画的树,没有一幅是一样的,看到有些孩子的画中规中矩、有些色彩鲜艳、有些富有想象力......每个孩子对树的感知、印象都是不一样的,每个孩子的思维和个性也是独特的。
反思目前我们“通俗”的育人目标,“听话”的孩子就是好孩子。我们不能说,听话就不好,反过来说,不听话就一定不好吗?
人有四种天生气质,忧郁型、乐天型、激进型、冷静型,也许这个孩子天生气质就是冷静型,而我们成人却要求他成为乐天型,孩子就会想尽办法和你内耗,没有达到我们要求的乐天型气质,就被冠上了“不听话”,或“有问题”的孩子,想想冰山的下面,我们应该找找每一个我们所谓的“问题孩子”形成的原因。
孩子在强势的父母或老师的压力下,努力地向着成人的目标迈进,在这个过程中,孩子有过多的情绪堆积在心里,形成心理问题。
本来是很有个性和想象力的一个孩子,在被一次一次地“打压”和“纠正想法”之后,就顺着常规的、大众的思路走下去了,因为那样,大家才会说他是“好孩子”,在不知不觉中,他改变自己原有的个性特质,他本身的天赋在这个过程中被淹没了......
做为老师,做为家长,我们任重道远......
《爱和自由》读后感
正如题目所言,在这本书中,蒙氏幼儿园的园长孙瑞雪通过大量的实例来论述自己的观点:只要给孩子充分的爱、充分的自由,才能促成儿童按照自己的内心发展成专注、宽容、坚强的、完整的人。
关于儿童,连弗洛伊德这样的大师所言也未必正确,我们普通人就知之更少了!不过,作者的这一观点,我倒是深表赞同。本来嘛,小孩子如同一张白纸一样来到人世,对什么都好奇是必然的,既然好奇,那么必然要去探索,口、手、脚等都是儿童探索世界的好武器!在儿童探索世界的过程中,因为经验欠缺,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大人看起来淘气的行为。如果真的爱孩子,又了解了这一点,给予儿童更多的自由,让他去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完善,岂不是能塑造孩子!
记得曾经有位姐姐带着自己正上幼儿园的女儿来玩,小女孩活泼可爱,新奇地望着周围的一切。年轻的妈妈告诉女儿:“这位阿姨是老师!”“老师。。。。。。”听到这两个字,小女孩顿时害怕地躲到了妈妈身后。姐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而我却笑不出来:小女孩的老师到底对她做了什么,以至她竟然如此害怕老师?
这件事也许是个案,但确实让我在一段时间之内对中国的幼儿教育产生了担忧。《爱和自由》就有一个老师粗暴对待学生的案例:某幼儿园,老师和孩子在玩扔球,老师扔了一个球给孩子,孩子没接住,“笨死了,连个球都接不住!”接着是孩子把球扔给老师,结果,老师也没接住。当时看到这一幕的蒙氏老师想:这回老师没话说了吧!接着,令人惊愕的一幕发生了,老师说:“笨死了,连个球都不会扔!”
怎么着都是孩子的错!可想而知,经常被这么指责的孩子必然会胆怯、不自信、内向、对别人也不会宽容到哪儿去,并且对什么都没信心,也不敢去挑战自己,更不用提什么创造力了!
其实,何止是儿童,在充满指责、冷漠、抱怨的环境里,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到快乐,也不能好好工作。相反,如果周围的环境充满了爱、自由与温情,人与人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家庭是不是就能和睦,工作是不是就会快乐、有效率的多?
当我们理解了这一点,是不是就会更加以宽容的心态来面对这个纷乱的世界呢?
爱和自由 读后感
“当给儿童自由时……”这是本书自序的第一句话,通览全书,回头再看这句话有很多感想。
本书以爱和自由为全书的立足点,强调给孩子的爱要有科学的方式,即在对儿童成长规律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蒙氏的各种训练方法,并给孩子充分的自由的选择。作者相信这样孩子就可以全面发展,这就是蒙氏思想的本意。作者用各种事例诠释了“爱和自由”对培养人格健全的孩子的重要性。同时,也简要地提到了约束孩子不良行为的方法。总体来讲,作者比较审慎地遵照蒙氏的方法在实践着儿童教育,并总结出一些经验。
作者所谓的“爱和自由”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主角还是成人,孩子是被施舍的对象。作者要求成人尽可能地了解自己的孩子,给他们科学的爱,给他们尽可能充分的自由。但无论加上什么样的修饰词,这种施予和授予的关系没有变,孩子是被动的,是从属地位的。这意味着,成人有权力决定给什么样的爱,给什么样的自由。给什么,怎样给,取决于成人认为怎样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这种施舍的“爱和自由”是功利主义的,并且会因社会的压力而不断修正、变化,最终就是妥协和放弃。
而蒙氏原著中,也大量谈到了爱,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蒙氏思想的基础和本质。“尊严和独立”:生命的尊严和个体的独立才是蒙氏思想真正的核心。蒙氏主张这种尊严和独立是天授的,是自然赋予人类的,而不是孩子的父母。蒙氏极力想说明,如果你认识不到,不尊重这种天赋人权,你就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而爱、自由不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而是孩子生而就有的权利,是从“尊严和独立”生发出来的。如果不认识到这点,所谓的“爱和自由”就是技巧性的,伪善的,也是善变的。
仅仅“爱和自由”,并不能使生命真正做到有“尊严和独立”地发展,他需要责任,需要平等。不背负责任,很难谈到尊严;没有平等,独立也是不完全的。而缺少真正的尊严和独立,孩子在被施舍的环境中成长,很难期望他人格的健全。孩子当然需要爱和自由,但不是施舍的,而是彼此尊重,相互平等,担负各自的责任。这样,人格才能健康发展,并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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