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的出台实施,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标
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法律制度体系的确立,为国家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局党委按照县纪委安排,召开了《监察法》学习动员会,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学一层、在学中做
,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严格自律的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
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百尺之室,焚于突隙。监督无禁区无例外。监察法的颁布实现了监察全覆盖、无死角,不能存有监察的空白区域,筑好篱笆,否则就
是“牛栏关猫”。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以法律的形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
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打通对公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
里”,是民心所向。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监察法》开启了依法反腐新征程。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伐,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
》等法律法规,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夺取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