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裁判部干事对规则不熟悉,工作不够到位。在第三届湖大范围内的台球排位赛时,大部分裁判对规则不熟悉、不仔细、不认真,也有一小部分裁判由于裁的是台协人员而有点不公正,从而导致比赛选手不满,对台协存有偏见。有一小部分裁判只顾欣赏比赛而忘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甚至出现无人裁情况,这都给台协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六、 一小部分干事积极性较差,缺乏团队意识。台协对于每一个干事来说都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而台协干事就应该如兄弟姐妹,团结合作。然而在进行一些集体性活动时,一小部分干事缺乏积极性,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没有团队意识,以至于活动的开展难以顺利进行,给组织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七、 一部分干事时间观念淡薄,纪律散漫。如有时集训或是开会时,有一部分人并不是合理的迟到,打断了正在发言人的思路,浪费了时间。甚至在进行集训时,会员已到而组织人员却迟迟未到,时间观念及其淡薄。有时会出现无故早退情况,会给其他非台协人士留下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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