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自十八大以来的第二次修改,通过修改后的新《条例》思想更为深刻化,条例更为全面化,内容更为具体化。
新《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对党员而言,就是一本行为规范手册,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笔者深感《条例》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上对党员干部进行更为严格的要求,让党员从行、从心有规可依、有律可遵。通过对新《条例》的仔细阅读,笔者有以下几点感悟。
打牢政治纪律,做好“两个维护”。文中新增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山头主义”、“圈子文化”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今社会中都依然存在,一群打着“为人民服务”旗号的党政干部,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出现了许多利益捆绑、官商勾结的不良现象。因此,肃清以周永康为代表的山头主义群体,正本清源,坚决执行“两个维护”;制定如新《条例》一般有效的惩戒、监督制度,依法治力量,护政治清明。
严守群众纪律,做好群众服务。怠政、懒政、不作为,不是一种“佛系”修养,而是一种腐败。慵懒无为、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都应该受到相应处罚。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仍然会有部分思想懈怠之辈抱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为了少犯错,坚持少做事。拿着国家“俸禄”却不为群众办事,这就是典型的“吃空饷”。芙蓉区深入推行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就是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最好回击,给党员干部敲警钟,给群众送贴心。
遵守生活纪律,维护党员形象。“家风建设”被首次被写进《条例》中,让我们看到了家风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人对我们的告诫。当前,有许多党员干部对子女一味溺爱,在物质上给予满足,却忘记人最重要的是精神财富,导致整个家庭都以物质至上。而其本人为了满足家庭的物质需求之时贪污犯罪,在面对亲人犯错违反之时包庇、袒护,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由此可见,家风建设是党员干部清廉的基本保障。干部言传身教,以厚德载物;子女内外兼修,品行端正,自然以良性循环纯家风、正国气。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各项纪律建设,并要求全党切实遵守。这是对党员的一种要求,更是对群众的一种负责。“无规矩不成方圆。”新《条例》为党员设立了条条框框,望党员能在条框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