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天清气朗,只见那一个个身影在操场上奔跑着。今天就是篮球赛,打了一下午,虽然有赢有输,但我们依旧非常开心。
郑**—篮球队的得力干将,别看他外表斯斯文文的,其实内心却是无比狂热的。郑**还是大学霸,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但郑**从不骄傲,所以很受同学爱戴,很多同学喜欢讨教他。记得有一次,第一节课是数学,讲了一道水平比较高的题,有一位同学一下课就去问了他问题,他耐心讲解十分钟,可那位同学没听懂。第二节课下了,郑**又给那位同学讲,但那位同学还没有听懂,直到上午最后一个课间,那位同学才算迷迷糊糊的听懂了。我也挺佩服那位同学的毅力,和郑**的耐心。
郑**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拘小节,就带两支笔,其他东西都是用小组里其他同学的。而我就和他是一个小组,所以我的文具消耗的非常快。
郑**很热心,每当有什么活动或班级里有什么事,队伍里肯定有他的身影。
郑**不仅学习好,游戏也玩的好,在游戏里,走位风骚,枪法一流。如果要是职业打游戏的话,也绝对赫赫有名。一次,我和他打对家,只听一声,啪!我就over了,没关系再来;又一声,再次over。他把我打成这惨样,不知道在哪里偷笑呢。
除此之外,郑**还有一个奥义,就是弹吉他,只见他帅帅地拿起吉他,双手轻轻的拨动琴弦,美妙的音乐就回荡在我们的耳畔。他这项奥义,在当时,可是有不少粉丝的。
郑**不仅帅到不行不行的,学习还超好超好的,这就是与我在一起玩耍六年的伙伴,一起笑,一起闹的好朋友。我有一个愿望,就是回到小学,重新度过那美好的时光。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像小学那样无忧无虑的时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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