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日活动,11月9日是全国消防宣传日,区民宗局指导各宗教场所在宣传栏退出专版,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了宗教界人士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是抓牢重点环节安全。始终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贯彻落实全省五大领域消防安全视频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狠抓腊八、春节烧头香、斋月、开斋节、极端天气期间安全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佛教寺庵腊八节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区民宗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位排查实施方案》、《关于全力做好梅雨期间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统战部长、分管副区长等领导牵头召开有关协调会,带队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场所,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通过召开除夕“烧头香”安全工作会议、举办全区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培训班、组织清真寺斋月开斋节志愿者队伍消防培训演练、在佛教居士林设置“微型消防站”、在观宗讲寺等场所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了全区民宗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安全无事故。
八是推动长效管理。制定出台《xx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约谈制度》,明确了九种应当进行约谈的情形,以及约谈实施原则、约谈程序、反馈整改要求及处置措施等,为常态化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同时,针对各场所制度陈旧、可操作性差等实际,指导区佛协、区基督教两会开展专项考察调研,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对人员、活动、消防、安全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向各场所推广上墙,目前各宗教团体已制定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25项。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排查报告制度,每月25日汇总上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遇宗教节日期间必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季度安全教育制度,要求宗教场所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在开展教务活动中穿插进行,以灾害事故逃生疏散、自救互救常识为主要内容,提高信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灾防灾能力。建立宗教场所安全巡查制度,建立平安巡查员、网格员队伍,以消防安全、人员安全、活动安全、建筑安全等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一次进行安全巡查,特别是加强节假日和恶劣天气期间的巡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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