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务实重干,为项目建设提供作风保障。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项目建设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深入项目一线,坚持靠前指挥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题。责任单位和一线负责人要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积极负责,全程为项目建设提供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干部推进项目建设的素质和能力
项目建设不仅任务繁重,而且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务必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在实践中提高素质,提升能力。
一是法规意识。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们必须增强法规意识,坚持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严格按法律办事、按程序办事,依法规范项目建设,防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行政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专业精神。项目建设千头万绪,程序繁杂,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有许多规律性的知识和严格的政策界限。抓好项目建设决不能靠拍脑袋决策和盲目指挥,必须认真研究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灵活运用政策。各单位、各部门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坚持把项目建设当作事业来干,当作业务工作来抓,努力提升推进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争做业务方面的行家里手,努力为区委、区政府当好项目建设的参谋助手。
三是创新方法。要履行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
环境保护的重要职责,就必须创新思维、创新思路、创新方法。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我们时常会陷入“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弱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困境,时常会受到土地瓶颈、资金瓶颈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时常会面临情、理、法的考验,时常会遇到手续不完善的羁绊,不创新方法很可能走投无路,原地踏步,一事无成。各单位、各部门要善于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不断在创新方法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破解好发展难题。
四是责任担当。不论岗位大小、职务高低,推进项目建设人人都有责任,人人都要担当。在其位要谋其政、问其事、尽其责,是对每位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能否大胆负责、勇于担当是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力的检验。希望分包项目的责任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抽调精干人员担当项目建设一线负责人。一线负责人要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长期坚守在项目一线,认真抓好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督导,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认真履职,决不能推诿扯皮,决不能遇到问题绕着走,把矛盾上交,把困难上行,务必要以责任担当的态度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同志们,第一季度的良好开局预示着新一轮发展高潮的到来,新的任务、新的目标正激励着我们从新的起点再次发起新的冲刺。我们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克难攻坚,务实重干,全面开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努力加快率先发展步伐,努力为全市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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