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强化了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村务公开以来,一是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在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乡镇农经和村级财务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审计的基础上,有的乡镇专门建立了镇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审计工作小组(如道场乡、织里镇、埭溪镇)。目前,七个乡镇都明确规定对任期届满和离任干部都必须进行审计;二是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基本落实了村级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要求村“两委会”全体成员对分管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以及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汇报,接受群众监督。民主评议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使用和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去年底76%的村进行了民主听证(恳谈)会制度;三是各乡镇建立和完善了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研究制订了村干部季(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细则。
(四)、加强督察、总结提高
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的一项长期任务,只有不断通过检查、督促、完善的方法,才能逐步规范民主法治村建设。同时经常督促和指导乡镇领导小组人员提高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认识,促进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转变了以往的为难想法,深刻认识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只有通过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才能巩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果。
二、对照要求,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还是有一定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忙于事务性工作,满足于“领导小组有了,人员落实了,依法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公开栏建起来了”,但在落实督查上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恒心;二是少数新进班子的村干部对抓村务分开和民主管理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规范性操作的认识;三是财务逐项逐笔公开还不够规范,少数村还存在着公开到二级课目的现象;四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在检查中有的记录不全、有的无记录;五是少数村“二委会”年底民主听证(恳谈)会在落实上还有走过场的现象,少数乡镇也没有及时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六是村民自治章程还不够完善,少数村没有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也不够统一规范。七是部分村迟到理财小组人员工作业务水平较低,没有很好地发挥民主理财作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八是部分村涉及到村集体资金划拨开办企业问题。目前全区共有3个乡镇8个行政村开办企业,共涉及村集体资金划拨268万元,部分企业未经村民民主决策,同时缺少对这些企业的监督。
三、下一步的建议和措施。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17号文件、区委20*年35号文件,围绕保障群众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吴兴”的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要着眼于农村工作大局,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二是要着眼于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三是要着眼于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四是要着眼于推进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制度建设,在推进和完善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
(一)、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使各乡镇要尽快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长效管理机制,由纪委、组织、民政、农业、政法组成长效管理机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负责本乡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具体指导、检查和落实,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自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和巩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成果。
(二)、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证。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防止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党政一把手要经常支持、过问、督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在真正意义上得到贯彻落实。
(三)、抓好督察、促进村务公开的规范。
区农林发展局和各乡镇村级财务服务指导中心,组织、督查、纠正、指导少数村在财务上存在的问题,克服公布到二级账目的现象。有条件的乡镇,每季组织一次检查和讲评,减少因财务公开不及时、透明度不高而引发村民上访的现象,确保基层政权的稳定。
对推进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有阻力的村的主要领导,乡镇长效管理机构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民主管理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贯彻实施。并建议乡镇统一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记录本,作为检查和考评的依据。
纪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民主听证(恳谈)会的督查和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指派有关人员参加村民主听证(恳谈)会,并建立统一规范的记录本,以促进和提高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落实。
积极探索有效手段,加强对村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使这些企业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严格依法经营,从而避免由此产生的新的农村社会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指导、提高业务水平